时下,化妆品已经成为公众普遍使用的主要日用化工产品。随之,化妆品消费市场日益扩大,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断增加,其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种类更是名目繁多。而由此引出的化妆品安全卫生问题也时有发生:因不合格化妆品造成的接触性皮炎、光感性皮炎、皮肤色素异常、痤疮、毛发和指甲损害等ADV_CONTENT等身体损害以及继发感染性疾病。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更严重影响了化妆品产业与市场的健康发展。面对琳琅满目的化妆品和日益增多的化妆品专卖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不禁产生疑虑:我用的化妆品放心吗?
一
据调查,近两年来,我省的化妆品市场发展速度很快,各种化妆品批发店、专卖店、专柜和美容美发店以每年50%以上的速度增长。这在为消费者提供越来越多美丽选择的同时,投诉和问题也日益增多,对化妆品消费者的卫生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为此,我省卫生监督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对我省化妆品市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化妆品消费者的卫生安全。当然,规范化妆品市场要靠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也要靠消费者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
在今年2月,省卫生监督所对化妆品市场进行的一次检查中发现,目前我省化妆品市场比较突出的问题有,普通化妆品无号、普通化妆品按照特殊化妆品使用、特殊化妆品无号或者假冒特殊化妆品文号。记者在西宁市一些化妆品专卖店和专柜随机采访中也发现,绝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注重的是化妆品的品牌和功效,很少有人会注意化妆品的文号。这就为上述问题提供了可乘之机。在某些自称进口化妆品专卖店中,其所销售的所谓“进口化妆品”并没有进口化妆品所必备的“JK”标志、商检部门的“CCIB”标志,也没有规范的中文说明。
二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很多消费者对化妆品的使用期限不敏感,并在购买化妆品时,多人使用同一个试用装……但他们并不知道,这种做法实际上把健康和容颜置于危险之地。大部分女性消费者都没有意识到,多人试用的唇膏或睫毛膏可能成为细菌的“温房”,在她们使用这些滋生细菌的化妆品时,会引起感染。还有一些人以为,只要是在规定的保质期内购买的,就不算过期化妆品。其实不然,据了解,消费者购买化妆品,保质期是在购买使用3个月后,才不算过期。
记者发现不少美容院出售的化妆品是自配的,老板或者美容师介绍说,他们自配的化妆品有独特功效。对此,省卫生监督所的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卫生部对化妆品的生产加工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其技术标准要求非常高,而一些美容院所谓的自配化妆品则没有经过卫生部门的鉴定检测,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些美容院自配的护肤品中,激素含量超标,虽然暂时会对皮肤的问题有抑制作用,但药劲一过,仍会“旧病复发”,更可怕的是激素物质会带来严重的副作用,一些劣质化妆品有毒物质含量超标,长期使用会导致皮肤癌变。此外,消费者去美容院做护理,关心的是美容产品,而忽视了美容护理人员的健康问题。在省卫生监督所的检查中,发现很多美容院里的美容师都没有健康证,为消费者造成很大的健康隐患。
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7天美白” “消除皱纹”“头屑不再来”等等广告词经常见之于化妆品的包装说明或者广告。但是真的有这样的效果吗?记者就标签标志说明书所宣传的效果咨询了部分消费者,结果没有一个人说,他们使用此产品后达到了上述效果。由此可见,化妆品包装说明或者广告夸张、虚假问题是存在的。更有甚者,有的化妆品标签标志说明书还存在着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等问题。对此,广大女性消费者应当心中有数: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第十四条规定: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虚假夸大性能;不得宣传医疗作用。
为严格化妆品监测范围、内容、项目、并做好化妆品卫生质量的检测检验。我省相关部门已进一步加强了化妆品卫生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美容美发店自制化妆品和批发市场化妆品标签标志。对没有按照化妆品相关法规的内容等要求进行监测而擅自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督促企业强化自身的监测管理工作;对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单位和产品,采取依法处理措施,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不受到损害。(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李欣)